本所新闻
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省委省政府发文要求:全省文化企业国有产权须进入华中文交所交易
发布日期:2016-10-27 信息来源:华中文交所 浏览次数:7509
10月17日,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实施意见》(鄂办发〔2016〕56号),该《意见》共二十五条,其中第十一条规定“强化国有文化资产监管运营。落实省内文化企业国有产权指定进入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交易的相关规定。”
此前,《省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的通知》(鄂政发〔2010〕55号)、《湖北省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鄂文资〔2013〕3号)、《湖北省文化企业增值扩股进入产权市场择优选择投资者业务规则》(鄂文资〔2014〕4号)均要求,全省文化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增值扩股、资产处置必须进入华中文交所公开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