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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龟山电视塔广告位经营权在我所成功竞价转让
发布日期:2012-05-30 信息来源:华中文交所 浏览次数:9739
2012年5月30日,龟山电视塔十三米平台广告位经营权在我所成功竞价转让,增值率达到97.2%。这是我省广告经营代理权首次进入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交易,该项目的成功转让是我省国有文化产权进场交易的一次重大创新和突破。
龟山电视塔1986年建成,塔高221.2米,是当时亚洲第一高塔,时称“亚洲桅杆”。该塔一直是省会武汉标志性建筑,承载着厚重的历史和文化积淀,其电视塔上设置的广告位有“中南第一广告席位”之美誉。 2012年初,我所与该塔业主积极洽谈,希望通过文化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实现广告位经营权招租的创新,积极推进公共文化资源迈入文化产权交易市场。
4月28日,湖北电视塔经营开发中心与我所签订委托协议,将该塔十三米平台广告位三年期经营权在我所公开挂牌交易,挂牌时间为5月3日至5月23日。挂牌期间,我所广泛招商,多家广告企业来电来函咨询或亲赴现场考察,最后共有8家符合条件的广告公司取得竞价资格。5月30日上午10:30, 8家广告公司经过122轮激烈的竞价后,最终成交。
湖北省广播电视总台、湖北龟山电视发射台等领导到现场观摩了竞价全过程,一致认为我所信息披信息充分、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了国有文化产权的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转让方管理层对竞价过程也进行了全程监督,对我所的挂牌、竞价等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