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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湖北文化产权交易专报2012年第3期
发布日期:2012-05-28 信息来源:华中文交所 浏览次数:10940
随州市曾都区规范推进文化体制改革
花鼓剧团资产依法依规进入华中文交所公开处置
——国有文化资产增值210万元 政府满意职工放心
5月24日,随州市曾都区花鼓剧团资产在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成功处置,该资产评估值2300万元,3位意向受让方通过竞价,最终以2510万元成交,增值210万元,增值率达9.1%。曾都区花鼓剧团资产处置的成功得益于省委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厅等领导的强力推进,得益于随州市委市政府、曾都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得益于剧团管理层和职工的密切配合,对随州市文化体制改革与和谐发展,对全省文化单位转企改制起到了积极的示范作用。随州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文艺院团改革工作的总体部署,2011年底开始对曾都区花鼓剧团进行改制,并计划在今年6月30日前完成剧团资产处置工作。2月份,曾都区国资局对剧团资产处置事宜进行了批复,明确要求该资产“必须进场交易,公开拍卖”。但由于剧团部分职工对国有资产处置的政策和程序不了解,未按照区国资局批复的“进场交易”要求,而是直接与一家拍卖公司签订了资产拍卖委托协议,并准备在资产产权不清和银行抵押未解除的情况刊登拍卖公告。
获悉此情况后,我所立刻派人到随州与剧团进行沟通,但遭到个别职工代表的抵触、甚至唾骂。抱着对国有文化资产保值增值和职工利益负责的态度,我所并未放弃,一方面紧急向随州市委市政府、曾都区委区政府书面反映情况,要求处置曾都区花鼓剧团国有文化资产必须严格按照《企业国有资产法》、《湖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和省委宣传部、财政厅等《关于规范文化产权交易管理促进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发展的意见》等进入华中文交所公开进行;另一方面,向省委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厅等有关部门汇报,省委宣传部陈连生副部长对此非常关心,专门作出批示,要求曾都区花鼓剧团改革必须依法、规范进行,并要确保文化体制改革进程不受影响。省委宣传部、财政厅、文化厅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亲自与随州市、曾都区相关部门协调,要求花鼓剧团资产处置时严格依法依规公开、阳光操作,做到规范、发展两不误。
随州市、曾都区两级党委政府对此高度重视。4月6日,随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陈传根部长要求市、区有关部门迅速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并派出黄明江、黄苹两位副部长前往花鼓剧团调研。10日,曾都区委刘宏业书记召集区委宣传部、文体广电局等部门领导,要求规范处置剧团资产,并妥善做好职工思想工作。曾都区委常委、宣传部张春霞部长、何泽军副部长亲自到花鼓剧团讲解政策,得到了职工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同时,我所第9次派人到曾都区登门找剧团职工代表宣讲政策,向他们耐心讲解国有资产进场交易是《国资法》的规定,如果不进场直接拍卖,程序不合法,处置结果就有可能遭到质疑,不仅职工利益无法保证,甚至还可能引起法律纠纷,最后受损害的还是职工自己。华中文交所是省政府批准的交易平台,与管理层、转让方、受让方无任何关联,通过产权市场规范操作,经得住历史的检查。我所还邀请部分职工代表到华中文交所现场考察,带领他们参观交易场地、向他们详细介绍交易系统,交易流程,得到了职工代表的一致认可。最终,在曾都区委宣传部的大力协调下,在剧团管理层和职工的配合下,花鼓剧团进入华中文交所公开挂牌。
为做好花鼓剧团的改制处置工作,4月17日,我所成立了由总经理牵头,交易部、风控部、会员部、鉴证部等业务骨干组成的曾都区花鼓剧团改制资产处置小组。小组对剧团资产情况进行实地查勘,发现标的资产存在多处重大瑕疵:一是房屋结构复杂,处置房产里夹杂着职工住宅和消防通道,产权界定不明晰,存在纠纷隐患;二是部分资产已在银行抵押,若贸然处置,存在债权人起诉的风险。对这些问题,小组成员认真研究,提出以下解决办法:请规划局对标的资产进行勘测划线,解决产权界定问题;与债权方建设银行随州分行协商,同意资产处置,处置所得优先偿还银行债务。经过反复协调,挂牌前存在的障碍全部被解决,并确定了剧团资产挂牌方案:挂牌时间定为8天一个周期,8天内若无受让方报名则自动顺延一个周期;要求意向受让方能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为保证随州花鼓戏继续传承,要求受让方在受让标的资产后必须保留排练厅、演艺厅等文化活动阵地不得挪作它用;挂牌期间,若出现2个或2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交易。
5月15日,曾都区花鼓剧团资产在华中文交所正式挂牌。为加大招商力度,我所制作了《项目招商文件》和《转让文件》,通过《湖北日报》、本所网站、全国产权交易机构发布了转让公告,全方位完整地披露相关信息,面向社会多渠道广泛征集意向受让方。公告期截止日当晚,曾都区委宣传部、转让方、华中文交所等单位组成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了3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按照转让方的意见,3个意向受让方通过参与拍卖竞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来确定最终受让方。
5月24日,3位意向受让方通过拍卖方式参与竞价,自然人何敬国以2510万元成交,该成交价比评估值2300万元高出210万元,增值率达到9.1%,受让方与转让方当场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曾都区委宣传部、纪委、法制办、国资局、文体广电局、经信局等单位领导到现场观摩了竞价全过程,认为我所信息披露充分、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通过市场机制实现了国有文化资产的保值增值和收益最大化,国有文化资产通过产权市场规范操作,程序合法合规。转让方管理层和职工代表对竞价过程也进行了全程监督,对我所的挂牌、竞价等工作给予了一致肯定。部分职工表示,以前对华中文交所不了解,觉得挂牌手续复杂,担心改制资产不能顺利处置自身利益受到损失,因此有抵触情绪,现在认为只有这样进场挂牌交易,才能避免法律风险,才能经得住历史检查,职工利益才能得到真正保障,对文交所的辛勤工作表示由衷的感谢。受让方承诺,将对花鼓剧团职工进行稳妥安置,并择优聘用优秀职工,继续随州花鼓戏的传承、保护和演出,我们相信,随州花鼓戏即将焕发新的生命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