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公告
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长江文创产业园2号楼第二层1942.32㎡房屋九年承租权
标的名称 | 长江文创产业园2号楼第二层1942.32㎡房屋九年承租权 | ||
项目编号 | 202320105 | ||
挂牌价格(万元) | 883.939935 | ||
挂牌公告期 | 2023-04-04 至 2023-04-18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武汉市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标的为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江文创产业园2号楼第二层建筑面积为1942.32㎡。 2、资产评估报告显示,标的房产目前现状为毛坯。 3、房屋租赁期为9年(不含免租期),出租方给予最终承租方10个月的免租期,用于房屋装修装饰(免租期内,承租方须承担房屋装修产生的公用事业费及物业管理费等全部使用费用)。 4、出租方承诺标的无抵押质押及担保行为,享有标的完整出租权,无任何限制和纠纷。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华中文交所 胡中伟 |
联系电话 | 027-88712326,15827291556 |
项目基本信息
出租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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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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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地址) |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101号海山金谷大厦21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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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建红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42010017772156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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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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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面积 |
1942.32㎡ |
坐落位置 |
长江文创产业园2号楼第二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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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号/房产证号 |
鄂(2021)武汉市东开不动产权第0013507号 |
租赁期限 |
九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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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租金及调整方式 |
首年租金934644.39元,每三年递增5%。(第1-3年租金934644.39元/年,第4-6年租金981376.61元/年,第7-9年租金1030445.45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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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使用用途要求 |
办公及酒店配套 |
水、电、气、热、物业费等费用的约定 |
承租方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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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行为批准(备案)及资产评估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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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备案)单位 |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
批准(备案)文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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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中天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值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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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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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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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则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顺延3个周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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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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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是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本标的不得分拆承租,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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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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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不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需提供网上查询结果截图或查询的下载件)、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意向承租方须仔细阅读、理解并认同《房屋租赁合同》《评估报告》(鄂中天诚评报字〔2023〕第124号)的全部内容。 3、意向承租方须承诺已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调查了解,同意按照标的现状予以承租,对本次承租可能存在的风险(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规划调整、拆迁置换、建筑物质量安全隐患、消防安全隐患等)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一切风险,不因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进行追责和索赔。 4、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须在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和施工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之后租金按《房屋租赁合同》的约定支付。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在收到上述款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该款支付给出租方,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退还所支付的款项。 5、意向承租方须同意如租赁该标的,将严格按照本项目公示的《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规定使用房屋,承担应尽责任,履行相关义务,自行负责在标的房产开业前申请办理并取得经营所需的政府批准手续及相关的合法性证照;保证租赁期间出租方及标的附近单位正常办公、居民生活不受影响;及时交纳相关费用;及时向出租方报告各类不安全情况。 6、意向承租方须同意标的交付后,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原有家具家电损坏或故障由承租方负责维修、更换以及赔偿,水电费、物业费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7、意向承租方须同意租赁期间如出现违法违规经营或消防、安全等事故,由承租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8、若本标的实测面积和现状与《评估报告》《标的清单》《不动产登记证》存在差异,意向承租方须同意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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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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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期满,若产生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产生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网络竞价的自由报价期为30分钟,限时报价期为60秒/周期,加价幅度为3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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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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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金额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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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纳时间 |
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发布截止日16:3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达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账户时间为准)。账户户名: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账号:127906024210403;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昌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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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式 |
意向承租方如成为最终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扣除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施工保证金转付给出租方,如有余款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如未成为最终承租方:其交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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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 约定 |
1、挂牌期满,如征集到2个或2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各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承租方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方交纳的竞价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交纳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施工保证金,若有余款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未被确认的其他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2、经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交款账户。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权取消意向承租方的承租资格,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该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应向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若造成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出租方和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公告期满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单方放弃承租资格的,或在挂牌公告期满收到《承租资格确认通知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或在竞价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最终承租方未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④最终承租方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后,未按《房屋租赁合同》中的约定支付履约保证金和施工保证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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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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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项目相关的其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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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承租方须于挂牌截止日16:30前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