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处置项目
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武汉市华中万商广场8楼8002、8003号房产转让
标的名称 | 武汉市华中万商广场8楼8002、8003号房产转让 | ||
项目编号 | HC1108310126 | ||
挂牌价格(万元) | 313.0000 | ||
挂牌公告期 | 2011-08-31 至 2011-10-31 | ||
所属地区 | 湖北省 -- 武汉市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本项目为某新闻单位广告抵房资产,位于武汉市汉正街华中万商广场8楼8002、8003号,建筑面积86.95平方米,现公开对外转让,挂牌价格为313万元。1.本标的物有2004年武汉商业城房屋所有权证原件1套,转让方购买该房产时未办理过户手续,转让方持有该房产的移交凭证、购房合同、补充协议、房屋调换函原件1张、收据和商函。 2.受让方受让房产后自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自行承担受让房产的首次办证、房屋维修基金、房屋配套设施费、过户等全部费用。转让方保证所有房源权属的真实性,并由转让方相关人员负责配合受让方办理房产证、土地证及过户。 3.由于各种原因,转让方不能保证办证时间。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起半年内必须办理办证等相关手续。如因转让方原因,受让方所受让的房产经房产管理部门确定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半年内退房,转让方将全额退还转让价款及保证金给受让方,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支付利息,但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半年至一年内退房的,转让方将全额退换转让价款及保证金,不支付利息及其他任何费用;一年后转让方不再受理退房事宜,一切费用及其后果责任,均由购房者自行承担。 4.转让标的的保管责任在《资产转让合同》签订前由转让方负责,合同签订之日起由受让方负责。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有线电视收视费等费用,自转让价款交付之日的次月起由受让方承担,此前发生的费用由转让方承担。 5.该房产现已出租,租约至2012年6月2日。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全额房产转让价款之日后的租金为受让方所有,若因故受让方退房时,其所收租金应退还给转让方。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含交易服务费用)支付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交易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可以是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登记时,须缴纳1万元交易保证金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当日17:00前到账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标的物所在地政府关于房屋购买资格的规定。因购买资格问题导致后期无法过户的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4.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的交易服务费用为成交价款的2.5%,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5.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含交易服务费用)支付到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转让资产权属过户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应缴纳的税、费由受让方承担。 |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 | 1万元人民币 |
保证金支付 | 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当日17:00前到账为准) |
挂牌信息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意向受让方,则自然撤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将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信息 | 建筑面积:86.95平方米 | ||||
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田玲 |
联系电话 | 027-67885613;13871002070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湖北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