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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BEI HUAZHONG CULTURE PROPERTY RIGHTS EXCHANGE关于进一步加强省属文化企业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公车改革探索的通知(鄂文资办函〔2014〕1号)
发布日期:2014-01-10 信息来源:华中文交所 浏览次数:17897
各省属文化企业: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遏制公车使用管理中各类违纪违规现象发生,现就加强省属文化企业公车使用管理、规范公车改革探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公车使用管理。各企业及下属子企业要建立健全公车日常使用管理制度,严格公车使用登记,杜绝非工作用车、节假日用车、公车私用、公车私驾等行为发生。
二、规范公车改革探索。各单位可参照《湖北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前提下,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方向,研究探索公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研究具体方案时,要与中央和我省即将出台的公车改革政策相衔接,要注意交通补贴、相关交通费用报销等货币化改革方式与企业负责人职务职级消费相衔接。公车改革具体实施方案需报省文资办备案后执行。
三、严格公车处置。公车改革需处置的所有车辆,须按规定履行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并在华中文化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交易,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湖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与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1月10日